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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7 年考研数学(一) 第 17 题
解答题 · 8 分
设 ,(),证明:
(1) 存在;
(2)级数 收敛。
(1) 存在;
(2)级数 收敛。
提示 1
(1)递推是「均值迭代」形式,先用均值不等式证 (有下界),再证单调递减,套单调有界准则。提示 2
(2)先说明它是正项级数,再设法把通项 放大成能求和的量。提示 3
(2)注意 ,而 ,可与裂项级数 比较。答案与详解
思路(为什么这么做)
递推数列存在性几乎总用「单调有界准则」:均值不等式 给下界,作差 给递减。第二问的巧思是用 把 放大为 ,后者是裂项级数(部分和 收敛),再用比较判别法收口。
解答
(1)用单调有界准则。 由均值不等式,对 ,
故数列有下界 。
又
故 单调递减。单调递减且有下界,由单调有界准则知 存在(极限为 )。
(2)用比较判别法。 因 递减且 ,有 ,故这是正项级数,且
级数 的部分和
因 存在,故 存在,该级数收敛。
由比较判别法, 收敛。
故数列有下界 。
又
故 单调递减。单调递减且有下界,由单调有界准则知 存在(极限为 )。
(2)用比较判别法。 因 递减且 ,有 ,故这是正项级数,且
级数 的部分和
因 存在,故 存在,该级数收敛。
由比较判别法, 收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