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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7 年考研数学(一) 第 17 题

解答题 · 8 分

设 ,(),证明:

(1) 存在;

(2)级数 收敛。
提示 1(1)递推是「均值迭代」形式,先用均值不等式证 (有下界),再证单调递减,套单调有界准则。
提示 2(2)先说明它是正项级数,再设法把通项 放大成能求和的量。
提示 3(2)注意 ,而 ,可与裂项级数 比较。
答案与详解

思路(为什么这么做)

递推数列存在性几乎总用「单调有界准则」:均值不等式 给下界,作差 给递减。第二问的巧思是用 把 放大为 ,后者是裂项级数(部分和 收敛),再用比较判别法收口。

解答

(1)用单调有界准则。 由均值不等式,对 ,

故数列有下界 。

又

故 单调递减。单调递减且有下界,由单调有界准则知 存在(极限为 )。

(2)用比较判别法。 因 递减且 ,有 ,故这是正项级数,且


级数 的部分和

因 存在,故 存在,该级数收敛。

由比较判别法, 收敛。

考点:极限存在准则(夹逼、单调有界)、正项级数的判别法、常数项级数的概念与性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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