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合同的定义:( 可逆),等价关系、同秩、保对称★★ 必会
设 为 阶实矩阵。如果存在可逆矩阵 使那么称 与 合同,记作 。这个概念来自二次型的换元: 经可逆线性变换 之后,矩阵恰好变为 。因此,两个合同的矩阵就是同一个二次型在不同坐标系下的矩阵。
① 合同是等价关系:反身 ;对称 ;传递 两次合同复合后仍合同,变换矩阵取 即可。
② 合同的矩阵同秩: 都可逆,而乘以可逆矩阵不改变秩,故 ,即秩是合同不变量,二次型的秩因此才有定义。
③ 合同保持对称性:若 对称 对称,所以合同的理论只在实对称矩阵(即二次型)的范围内讨论。
④ 与相似的联系:如果 恰为正交矩阵(),那么 既是合同又是相似。这正是正交变换法能同时完成两件事的原因。必须注意,定义中的 一定要可逆,否则秩会下降,①②两条都不再成立。
① 合同是等价关系:反身 ;对称 ;传递 两次合同复合后仍合同,变换矩阵取 即可。
② 合同的矩阵同秩: 都可逆,而乘以可逆矩阵不改变秩,故 ,即秩是合同不变量,二次型的秩因此才有定义。
③ 合同保持对称性:若 对称 对称,所以合同的理论只在实对称矩阵(即二次型)的范围内讨论。
④ 与相似的联系:如果 恰为正交矩阵(),那么 既是合同又是相似。这正是正交变换法能同时完成两件事的原因。必须注意,定义中的 一定要可逆,否则秩会下降,①②两条都不再成立。
证明 / 推导
① 反身性显然;对称性:由 两端左乘 、右乘 ,得 ,而 可逆;传递性:,其中 可逆。② 可逆矩阵是初等矩阵之积,左乘、右乘都不改变秩,故 。
③ ,当 时它等于 ,可见仍然对称。
举例说明
(2001 年数一) 设 ,,问 与 是否合同、是否相似。解. 是实对称矩阵,、,故它的特征值为 ,恰为 的各对角元。实对称矩阵必可正交对角化,即存在正交矩阵 使 。同一个等式可以有两种读法:读作 ,即在定义中取 (它可逆),这是合同;读作 ,这是相似。故 与 合同且相似,选 A。